臨滄:市政府進一步加強防雷減災安全管理
作者:【六盤水市防雷】 時間:2014/1/6 17:23:50 瀏覽:
近日,云南省臨滄市政府下發了《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雷減災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一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設計圖紙不得交付施工。二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竣工驗收。未取得防雷裝置合格證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加強對防雷設計、施工和檢測資質的管理,嚴厲打擊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施工、檢測以及違法銷售不合格防雷產品的行為。
《通知》強調,建設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支持并配合氣象主管機構依法開展建(構)筑物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將防雷減災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新(改、擴)建建(構)筑物凡未按規定設計、安裝防雷裝置的,或者防雷裝置未經氣象主管機構設計審核及竣工驗收許可的,建設部門相應不予辦理開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上一篇: 南昌過半小區防雷設施從沒檢測過 下一篇: 西南空管局完成牧馬山800M無線直放站防雷改造